黄洽(1122—1200年),字德润。福清人。北宋宣和四年(1122年)生。南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41岁,以太学生参加礼部考试.取第二名;因为天子改元,为笼络士人,是科免去殿试,直接赐进士第二名及第。历任国子博士、太学博士、枢密院编修官、福州府通。授绍兴府观察推官,任期满进京谒见丞相陈俊卿,受到器重,陈向孝宗推荐,改任京官太常寺丞。黄洽要求放外任,孝宗要黄洽讨论朝政,黄洽奏三事:求治莫若储才;士卒当练心;军政必预为谋。又建议朝廷要告诫地方州郡官吏,不要自袭百姓,以免百姓沦为“盗寇”。不久,黄洽又擢右正言,一到任,他就向皇帝建议:谏臣不在多,而在于敢于“直谏”。孝宗准奏,要黄洽“尽言无隐”。
黄洽任侍御史时,逢水旱灾害严重,孝宗欲设坛祭祀。黄洽谏止说,只要皇上“爱民”,就会减轻灾害的恶果,祭神是不能消除灾害的,建议派出专使巡视各地,加以救济、抚慰;于是皇帝下诏各路派出官员检查吏治,发现劣绩的官吏要上报朝廷处理。
南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朝廷要舒州、蕲州增铸钱币,黄洽上书反对说:“兴天下之利者,不穷天下之力。舒州岁铸钱额十五万贯已增至三十万贯,蕲州岁额五万贯已增至十五万贯,已易过份了,今又增铸,恐怕民力难以承担。比如一个人筋力喘息一有过差,皆非所以养身道。”在黄洽力争下,朝廷收回成命。
黄洽迁右谏议大夫兼侍讲时,一日与皇帝论宰相职责。黄洽说:“宰相的主要责任,在于为国选才”。又说:“君子进则庶职举,庶职举则天下治。”孝宗大加赞尝说:“卿如良金美玉,深厚无瑕,天其以卿弼朕。”南宋孝宗淳熙十年(1183年),被授御史中丞。自隆兴后,很少人升任此官,孝宗以黄洽有“德望”,特命之;同年八月,升参知政事(副宰相职)。黄洽就职时.孝宗面谕说,你以往常说用人之通,现在你自己居于用人之位,不可不勉力而为啊。黄洽奏言:“荐举请托,多竞走宰相和台谏之门,如果宰相和台谏诸臣能秉公道,使士大夫知所率厉,这样,所荐之人定有用之才;因此,必须戒谕宰相诸臣要公道荐人。
淳熙十五年(1188年)正月,黄洽知枢密院事,集朝廷军、政权于一身。是年冬,孝宗准备让位太子。一日退朝之后,宰相们被留下来讨论禅位问题。宰相们对孝宗禅让大加吹捧,惟黄洽沉默不语。孝宗问他意见,黄洽说,太子“盛德”,可以继皇位,但王妃李氏“不贤”,不可以为皇后。孝宗听后脸色突变。黄洽又说,陛下问臣,臣不敢不言,然此言一出,臣就得退出朝廷,日后陛下想再见到臣,已不可能了。黄洽看出孝宗不听他的劝阻,太子一旦登位,李氏当了皇后是不会放过自己的;于是要求辞职。后来李氏皇后“乱政”,孝宗后侮莫及,叹曰:“悔不用黄洽之言”。
南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年),黄洽要求返归故里,未归时,有友人劝他购置房产,黄洽说,先人茅屋可以避风雨,我哪能未报国家而先谋私利呢?他婉言谢绝了。南宋宁宗庆元二年(l196年)致仕。黄洽一生不信鬼神,他常说,在家不欺骗亲人,当官不欺骗君王,在阳世不欺骗别人,在阴间不欺骗鬼神,何用向鬼神求福报!庆元六年(1200年)七月卒,年79。黄洽去世后,朝廷追赠他为金紫光禄大夫。着有文集《黄资政奏议》85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