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琼,字执之,遵义里(今阳下乡)人。明孝宗弘治十七年(公元1504年)乡试第六名,明武宗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登进士,授富阳县知县,转崇德县知县。
伯琼任地方官时,抑制豪强,惩办奸狡之徒,廉洁清明,为当地百姓称著。后升任监察御史,三次上疏 揭发宦官刘瑾的罪恶,险遭毒手。朝野都对他肃然起敬,一时以“名御史”而得名。明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刘瑾伏诛,伯琼升两京学政。考试是秉公办事,状元杨维聪就是伯琼从一般书生中选拔出来的,读书人都佩服他知善任。不久,朝廷授 他四川提 学副使之职,未到任就逝世。
陈伯琼善诗文,与李梦西、方豪、郑善夫、何仲默等人齐名,世称“海内十才子”。著有《东氵祭出山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