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先,别名陈拓夫,海口镇斗垣村人,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全面抗战爆发后,他积极要求参加闽中游击队北上抗日,因年纪太轻未能如愿。1937年,入福清私立明义中学,参与组织“原野”读书会,出版《原野》半月刊,宣传抗日文化。他曾写一首藏头诗,表示自己抗日救国的决心:“陈兵练武,振我中华,先除倭寇,再建中华。”
1940年,陈振先参加福平沿海抗日游击队第八中队,在长乐琅尾港伏击日军的战斗中奋勇杀敌,获银质荣誉奖章。同年9月,经中共闽中地下组织安排,进入内迁沙县的省立第一中学开展学生运动,经常在刊物上抨击反动统治,宣传抗日救国思想。抗日战争胜利后,陈振先奉命到福州从事地下活动,在进步学生中发展党员,设立秘密据点。
1945年12月,省委根据形势需要成立中共第一福州市委和第二福州市委,陈振先任第二市委书记。1946年2月,陈振先回闽中工作,历任中共闽中地委委员、宣传部长,兼任福清、长乐、平潭县委书记等职,深入龙田、高山一带领导“江德暴动”,组建闽中游击队福清大队。
1947年,陈振先到福州向中共福建省委领导汇报工作,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受尽严刑,忠贞不屈。同年10月30日,国民党保安司令部押送陈振先前往福清处决,途中在长乐蕉岭,陈振先借机脱逃未成,壮烈牺牲,时年25岁。
(林秋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