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梦鲤,字有徵,镇东卫(今海口镇)人光特地家境贫困,但奋发上进。明万历十二年(公元1583年)与叶向高同榜登进士,初授新建令,后升任户部主事,出任广东按察使,又升广东省参政。在地方官任上,佘梦鲤依循典章,安抚百姓,很得民众的拥戴。任户部主事时,外出办理钱粮等事宜,清廉如水,深 得户部尚书倚重。主政广东时,加强边防,平定叛乱有功,升湖广按察使,加二品官的俸禄,但梦鲤未到任即请求退归。
梦鲤归乡扣杜门谢客,也不找地方官办私事,却时常为百姓疾苦挺身而出。当时县内百姓向镇东卫交纳公粮,经常受到收钱粮的官员的敲榨勒索,一石只折五斗,后改为交纳钱帛,老百姓簋欢迎,但是那些敲榨勒索百姓的兵痞很不满,他们和收粮官狼狈为奸,要挟地方当局,企图恢复旧制。梦鲤老家在镇东卫,他深知旧制的危害,如实向地方官陈述其中利弊,而使此事不再变更。每年福清在编户因此省去数千两银子,家乡百姓对他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