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汝翥,字大葳,号心宏,灵得里(今上迳乡)人。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乡荐授沛县知县,后曾以抵御徐鸿儒的战功升四川道监察御史。
林汝翥耿介直言,疾恶如仇。他对魏忠贤及其阉党的倒行逆施深恶痛绝。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林汝翥巡视北城时,对为非作歹的太监曹进、傅国兴、惩经笞刑。魏忠贤的死党司礼监王体乾以林为外官擅自处罚内监触犯朝规,奏到天启皇帝那儿。要对汝翥处以廷杖之刑。当时工部主事万火景因弹劾忠贤被廷杖毙命,汝翥恐冤死杖下,偷偷逃出都门, 投顺天巡抚邓氵美 ,并恳求邓氵美 为人递《劾魏忠贤疏》给天启皇帝。疏中汝翥沉痛陈言,历数魏阉罪状,指出:“禁垣之间,惟惮忠贤之威福,不知有皇上之威灵。”劝天启帝吸取唐文宗纵容仇士良酿成甘露之变的教训。糊涂的天启皇帝反将汝翥廷杖后削籍为民。
崇祯帝即位后,阉党失宠,汝翥复原职,历升广东琼州道,后退归家乡。林汝翥家居时,惩治了抢劫过往商民的族人,使地方清靖,道路通行,过往的福、兴、漳、泉四府商民感其功德,为他立颂德祠,春秋两季祭祀。
清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南明王朝鲁王召见,汝翥授他兵部右侍郎职务。这年十月,汝翥率乡兵与吏部主事林会合,攻福清县城,林阵亡,汝翥被抓,坚强不屈,最后吞金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