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定,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出生于永福里龙仕乡(今一都镇一都村)。他只念了3年私塾就辍学了,因为他是家里的老大,弟妹年纪还小,需要他参加农业劳动,与父亲一起挑起养家的担子。但他没有放弃读书报效国家的宏大志向,利用晚上和农闲读书不止,二十几年如一日,直到他42岁的时候,弟妹们都成家立业了才进京赴试。工夫不负有心人,他中了进士,并名列榜首,参加殿试①,经皇帝、皇后、主考官和相国评议,一致认为,黄定在考卷中提出的内修朝政、外抗金兵、保境安民的国策,立论严肃,论据坚实,堪称治国良策。因此被定为状元。
不久,黄定被派往广东潮州担任知州,后升为广东提举。因为他在任期间,革除弊政,抑制豪强,为民解困,政绩卓著,因此得到民众的拥戴。他离任时,城里万人空巷,百姓举着万民伞相送。后来,潮州人民还建祠纪念他,称作贤守祠,祠内陈列着万民伞。
林山票(biāo),融城瑞亭村人。南宋淳熙十一年(1184年)中了武科状元,
成为南北宋319年间78位武状元之一。他考中武状元后,与同榜武进士陶天亮一起去拜谢主考官王蔺。王蔺有意思推荐他们到军中任职,却被林 拒绝了。原因是当时在军队里实行阶级法①,上级军官对下级军官可以随意体罚。他认为,同是读书人,文官里没有这个法,只有武官有这个法,这是重文轻武的表现,致使不少武进士不愿意到军队任职。6年后,王蔺提升为副相,即向皇帝进言,请求废除军队中的阶级法,被皇帝采纳。从此,军队武举出身的军官地位大有提高,许多武举出身的人也愿意到军队任职,大大提高了军队军官的素质。
林 没有去当武官,而去当文官。因为主考官王蔺不但喜欢林 的武才,更喜欢他的文才,所以向皇帝建议改派为地方行政长官。林 在潮州任知州时,体察民情,上疏为辖区百姓减免赋税;拿出自己的钱财购置学田,扩大当地办学规模;修建济州桥,方便商旅和百姓往来,官声很好。他著有《永阳志》30卷,还有6首诗留传至今。
① 古代,每科头10名进士要到宫殿里考试,叫殿试。经过殿试决出状元、榜眼、探花即一、二、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