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秀仁(1818-1873),字子安,又字子敦,号眠鹤主人、眠鹤道人,又号咄咄道人、不悔道人,侯官县东门外(今福州东门塔头)人,原籍福清,清朝作家。据《魏子安先生年谱》,他生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卒于同治十二年(1873年)。魏秀仁是迄今福清文史界发现的唯一的近代福清籍长篇章回体小说作家。
其父魏本唐(1791~1857年),字又瓶、富春,又字燮馨,侯官县(今福州市区)人,原籍福清。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省试第一,以后却屡试不中。历任永安县学训导、台湾县学训导、上杭县教谕等职。
魏秀仁自幼随父研习经史,二十八岁方考中秀才,二十九岁考中道光丙午科举人,后屡试进士不第。咸丰六年(1856年)四月,魏秀仁赴太原,成为山西巡抚王庆云幕僚,次年六月王庆云升调四川总督,他随从入川,不久即由四川彭山复返太原,于咸丰八年(1858年)初到太原知府保龄家中坐馆授徒。同年九月,又自太原返回四川,再入王庆云幕中。后主讲于渭南、成都等地书院,曾任成都芙蓉书院院长。魏秀仁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返回故乡福建,以教书度日,生活贫困。同治十二年(1873年),魏秀仁携家到延平(今南平),不久即在贫病潦倒中逝世,卒年56岁。
魏秀仁着作主要有小说《花月痕》,其《自序》曰:“见时事多可危,手无尺寸,言不见异,而肮脏抑郁之气无所抒发,因遁为稗官小说,托于儿女之私,名其书曰《花月痕》”.除小说《花月痕》外,还有《石经考》、《陔南山馆诗钞》、《陔南山馆诗话》、《咄咄录》、《榕社丛谈》等三十余种共八十余卷,多未刊行。
魏秀仁的小说《花月痕》中的大部分内容,就是他在咸丰八年“暮春之望”至同年秋天“重九前一日”的近半年多时间中,在太原知府保龄家中坐馆期间创作完成的。魏秀仁的好友长乐谢章铤在《课余续录》中记载:“是时,子安旅居山西,就太原知府保眠琴太守馆。太守延师课子,不一人,亦不一途……以故子安多暇日。欲读书,又苦丛杂。无聊极,乃创为小说以自写照。其书中所称韦莹,字痴珠者,即子安也。方草一两回,适太守入其室见之,大喜,乃与子安约:十日成一回,一回成,则张盛席,招菊郭为先生润笔寿。于是浸淫数十回,成巨帙焉。”
《花月痕》共十六卷五十二回。又名《花月姻缘》。原题“眠鹤主人编次”,眠鹤主人即魏秀仁。小说叙韦痴珠与刘秋痕、韩荷生与杜采秋两对才子与名妓的情爱故事。痴珠虽然志远才高,但“文章憎命,对策既摈于主司,上书复伤乎时政”,又“经手跋涉,内窘于赡家之无术,外穷于售世之不宜”,以至穷愁潦倒,沦落天涯。痴珠在并州(太原)遇名妓秋痕,两人同病相怜,一见钟情。然因痴珠为异乡孤客,无力援救秋痕跳出娼门苦海,秋痕诚于盟誓而终不得嫁。最后痴珠病逝,秋痕亦殉情而死。而痴珠之好友韩荷生才兼文武,以平寇有功,得朝廷封侯,与并州名妓杜采秋终成眷属,最后携艳妾美婢衣锦还乡。小说中的重要人物刘秋痕,虽堕娼门,身惭璧玷,但不甘沉沦,以死殉情,是中国古代小说中少见的一个身遭侮辱损害而努力抗争搏斗的妓女形象。据林家溱《花月痕考证》:“韦痴珠为先生之自况。韦者魏也,先生少字痴珠。”书中之韦痴珠、刘秋痕故事,很可能就是作者以自己在并州的风尘经历为蓝本敷演而成。
小说第二十五回回目为《影中影快谈〈红楼梦〉 恨里恨高咏绮怀诗》,并借书中人物之口大谈《红楼梦》的正、反、色、空。可见作者受《红楼梦》的影响之深。《花月痕》出现在《红楼梦》问世一个世纪之后,流行于清末狭邪小说及鸳鸯蝴蝶派小说浪潮之前,不难看出,它在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说到晚清狭邪小说这个发展轨迹中,恰处于一个过渡的环节。
《花月痕》有光绪十四年(1888年)闽双笏庐原刻本,题为《花月痕全书》,每回有栖霞居士眉批及回后评语,另有光绪十九年(1893年)上海书局排印本、育文书局石印本《花月痕全传》等。现行本有:福建人民出版社排印本(1981年)和人民文学出版社《中国小说史料丛书》本(1982年)及花山文艺出版社评点本(1987年)等。
《花月痕》第十五回诗的前两句是“多情自古空余恨,好梦由来最易醒”.此诗是书中女主角杜采秋写给男主角韩荷生的。可见,风尘梦的结局,作者心里明镜似的,一开始就没有不切实际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