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申蔼是清廉耿介的叶观国(福建省福清人,清乾隆年间曾督学云南、广西)的第四子,叶观国营造的良好家风,使得叶申蔼为官后,始终秉持以民为本的理念,虽然一生都只是区区“七品芝麻官”,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迄今仍为后世称道。
叶申蔼(1769年-1834年),字惟和,号次幔。清乾隆六十年,叶申蔼考中举人。嘉庆十三年,其“大挑”(清代针对三科以上会试不中的举人所采取的选拔方式)成绩一等,以知县派往江苏试用,先后任萧县、铜山、山阳、江浦等县的代理知县和奉贤、无锡两县知县。
叶申蔼一生清正廉洁、刚正不阿。嘉庆十三年,他在萧县任职时,山阳县令王伸汉侵吞赈灾款,被人告发。叶申蔼受上级指派前往实地调查,并取得了王伸汉犯罪的实证。完成调查取证后,叶申蔼准备动身启程,王伸汉坚留不放。叶申蔼不为所动,悄悄潜出,自己雇船返回。
王伸汉得知后,急追叶申蔼,不及,又拿出重金派人给叶申蔼送去,叶申蔼严加拒绝,归报上级。
嘉庆十九年,江苏闹饥荒,叶申蔼承办调查上元、江宁等地的赈灾情况,他查处贪官污吏,把救济灾民的钱粮全部发放到位,让广大灾民真正得到实惠。由于口碑颇佳,叶申蔼被继续留在江宁府帮助清理积案。这时,白莲教首领方荣升事发,受株连者达数百人,上司准备全部予以正法。叶申蔼发现其中有不少无辜者,一一列出,力主免刑。结案时,只诛杀了为首的十几人,避免了滥杀无辜。
道光四年,叶申蔼调任无锡县令,县中的豪门巨族多不守法纪。叶申蔼不畏豪强,执法严明,重新订立条约禁令,进行有效管理。某豪强犯法,以千金贿赂求免,叶申蔼不受,依法严惩。叶申蔼常说:“凡任州县能勤于审讯断案,不但可以省拖累,而且可兼惩治‘讼棍'.案件如能及时审结,刁狡乖张的行为就不会发生。”
叶申蔼代理江浦县令时,一下轿,见到县城内外壕沟湮塞,马上四处察看,并带头捐款,重新疏浚,使得水道畅通,交通便利。上任以后,叶申蔼了解到县里不少百姓无业,没有掌握织布技术,叶申蔼当即决定购买织机数百台,分发给各乡,并聘请了苏州、松江等地的织布技术工人前来传授,不仅解决了当地百姓的就业问题,而且大大促进了当地纺织工业的发展。
道光元年,奉贤县发生灾荒,叶申蔼亲自重新核对田亩,报减田税,使百姓顺利度过灾年。随后,他又组织修筑海堤,使奉贤的农田水利条件得到改善。他到无锡任职之前,无锡城垣被大水冲垮数十丈,久未修复。叶申蔼到任后即派工抢修。此外,他还捐资整修文庙、皇亭、崇正书院,以及皇甫墩、锡山塔和泉亭等,为当地教育文化事业办了不少实事、好事。
叶申蔼去世后,曾与他同窗共读的梁章钜在为其所作的墓志铭中写道:“惟存心忠厚,所以资子孙者多矣”“人先立品”“居官则期有益于地方,居乡则期有济于乡党”等,给予叶申蔼极高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