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小伙伴们在后台留言说:我们福清人现在在外国工作生活的很多,小编可不可以帮忙采集关于在外国出生持中国护照,如何在家乡上户口的政策。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户籍又称户口一般记载在户口本上,户口与人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在中国没有户口,会寸步难行。没有户口本,就没有身份证及一切合法公民的权利。 关于落户的这个问题,小编到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外侨办了解并整理了相关材料给大家来看看!
首先要办理对象要先了解自己是属于哪种身份!工作人员告诉我们,不论你是何种情况,办理对象总归是分为以下两类人士——华侨身份和非华侨身份!
华侨身份是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除华侨身份之外的办理对象都适用于非华侨身份的办理条件。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是否是华侨,哈哈!没有关系。请携带护照原件到行政服务中心,东厅2楼外侨办窗口。由工作人员帮忙鉴定。然后再着手准备下一步的办理材料。
福州市非华侨申请回国定居要注意:
★递交《不予受理(批准)定居通知书》齐全申请材料时,需携带儿童本人到场。
★申请人需在国内一年内连续住满60天,或累积90天才可受理。受理期间30个工作日不能出境,如出境此次材料作废。
非华侨人员的申请回国落户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二张;
二、申请人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或《回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所有签章页);
三、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四、父母《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全本复印件,拟定居地的派出所出具申请人的父母及直系亲属的户籍证明;
五、中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结婚的外文结婚证明,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六、国外居留证件公证,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七、国外出生证明公证,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无出生证的需提供DNA鉴定书;
福州市华侨来闽定居申请要注意:
★申请人需在国内一年内连续住满60天,或累积住满90天方能受理。受理期间(30个工作日之内)不能出境,如出境此次申请作废。华侨人员的申请回国落户要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两份完整的华侨来闽定居申请表(注:一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2张贴于表格;详细填写本人拟落户地址,按拟落户的户口簿地址填写)。
2、填写本人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证资格声明书(原件)。
3、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被注销入出生时间要体现)及复印件。
4、需派出所出具申请人与相关亲属的户籍关系证明。
5、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含所有出入境页与换发页)。
6、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稳定住所的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
(注:产权证地址与户口簿不相符的,需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并经派出所调查认定后注明产权证地址与户口簿是同一个地址的证明)。
属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需提供“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7、拟落户在农村的需提供村同意接收证明(原件)。
8、拟落户直系亲属的,需直系亲属本人签写的同意落户声明书。
9、拟落户亲属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拟落户夫方或妻方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明属外文的,需翻译并公证。
10、本人存款证明或保障自己稳定生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存款折合人民币10万元以上)。
11、本人在国外的居留证件需翻译并公证。
注:未取得永久居留的申请人需提供5年以上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国外的,需提供出生证并翻译公证;无出生证的,须提供与父母的DNA鉴定书并经派出所调查认定。
如果你是属于其他特殊情况,以上攻略还是没有帮助到你,那么还有最后一个办法。
可以直接携带护照原件到:
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厅二层的办理大厅19号、20号外侨办窗口
或者可以拨打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外侨办窗口咨询电话:8522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