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薛某标。
经查,2015年10月至12月间,犯罪嫌疑人薛某标与其弟薛某贵用事先准备的两捆钱,其中一捆是真币,另一捆是1张百元真币,其他均为冥币,并将这两捆钱分别装在两个同样的丝袜里。然后利用假币掉换真币的欺骗方式共实施了两次诈骗。
10月的一天,二人驾车来到福清市龙田镇寻找作案目标,锁定一家食杂店后,薛某标到店内声称要买五条软盒中华香烟,并从上衣口袋内拿出那捆存放真币的丝袜,将钱拿给被害人俞某清点,待俞某清点钱款并拿出五条软盒中华后,这时,薛某标就以怕烟是假的不买了为借口,将真币装回丝袜放在上衣口袋,假装走出店门,之后犹豫再三又掉头回去说要购买,这时,薛某标从上衣口袋将那捆存放冥币的丝袜交给被害人俞某,俞某不疑有他,便将五条软盒中华香烟给薛某标。之后犯罪嫌疑人薛某标与薛某贵便一起骑车逃离现场。
12月底的一天,兄弟二人又再次驱车来到龙田,看见一间民房内只有一名老妇在家,有薛某华负责望风,薛某标下车走进民房和老妇说:“我姐夫拿了4800元新版的人民币给“小三”被我捡到了,捡到的钱有做标记,现在我怕被我姐夫发现,要将这4800元人民币和你兑换4000元人民币的钱。”边说边将4800元真币给老妇清点,老妇清点后说愿意换,但要进屋拿钱,薛某标就趁机将真币收回上衣口袋,待老妇拿出钱后,薛某标就从自己上衣口袋拿出那捆仅一张真币的冥币交给了老妇。随后兄弟二人又迅速驾车逃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